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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贸易中付款方法
2008-11-26 15:56  文章来源:汉沽区外经贸委
文章类型:编译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国际贸易中有四种常用的付款方法。这四种方法按照对出口商的有利程度排列依次是预付现金、跟单信用证、跟单托收及赊帐。

  A.预付现金

  货品付运前,进口商先向出口商支付全部货款。这付款方法通常用于小额交易或订造货品。

  B.跟单信用证(D/C)

  这是买方要求银行(开证银行)签发的文件,证明银行承诺在卖方符合跟单信用证具体规定的情况下,向卖方支付指定金额。

  C.跟单托收

  出口商如要在收款前或获得付款的承诺前保留对货品的控制权,可安排跟单托收。这种采用汇票的付款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十分普遍。

  1.付款交单(D/P)

  出口商透过托收银行,指示代收银行在收款后向进口商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。

  2.承兑交单(D/A)

  出口商透过托收银行,指示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。

  D.赊帐

  卖方直接送货给买方,先发出发票及其他货运单据,以后再开帐单。买方与卖方的赊帐安排并没有以书面作出付款保证。在这种付款方式中,出口商手上的欠款凭据有限,所以风险较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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