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重庆江津区出台措施强化集约节约用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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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8-18 15:25 文章来源:汉沽外经贸委住成都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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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江津区出台措施强化集约节约用地
日前,重庆江津区出台六项措施强化集约节约用地:一是严格执行供地时企业投资强度、容积率、建筑密度等指标,严格执行新修订的《工业项目用地指标》、《工业用地控制指标》等用地标准,将这些内容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写入出让合同,加强批后监管,企业竣工验收时严格把关,国土部门参加验收结算,对达不到出让合同要求的,按规定补收出让金。今年,已收取违约金2万余元。二是制定工业企业集约节约用地的文件,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,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、农民向城镇集中、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。三是积极推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,提高对企业的土地供应门槛,制定激励措施,推进园区标准厂房建设,要求每个园区建100-200亩的标准厂房。四是将单亩产出指标纳入对工业园区考核内容,在工业园区考核中,除考核总量指标外,提高对单亩产出指标的考核比重,促进园区高度重视集约节约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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